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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嬰店奶粉陳列技巧大盤點 懂得越多賣得越好
在母嬰店的店面管理中,陳列是至關重要的一項內(nèi)容,涉及到產(chǎn)品的分區(qū)布局和貨架/端架/堆頭產(chǎn)品擺放,而奶粉作為最重要的一個單品,其陳列面的大小、陳列位置和方式、重點陳列品牌等都非常講究技巧,做得好能提升銷售業(yè)績。這篇文章聚焦于奶粉陳列原則、方法和技巧,助推門店奶粉銷售。
一、 陳列原則
1、“二指”原則
母嬰用品店陳列的奶粉或商品與上面的層板之間的間隔距離為二指,以使商品豐滿。
2、“一價一簽”原則
將一種奶粉商品對應一個價簽,且價簽放置在商品的左下角。
3、“正面陳列”原則
把奶粉的正面面向顧客陳列,前排商品與貨架邊沿一線平齊;
4、“黃金區(qū)域陳列”原則
黃金陳列區(qū)域:手和眼之間的陳列位,根據(jù)商品的銷售和利潤,合理科學的安排黃金陳列區(qū)陳列的商品和排面
5、“奶粉關聯(lián)商品陳列”原則
將功能相關聯(lián)的商品陳列在臨近區(qū)域;如輔食、營養(yǎng)品、或紙尿褲等。
6、“遵循價格連帶”原則
同一類奶粉陳列時按照商品的價格帶由低到高陳列,便于顧客選購;
7、“先進先出”原則
將先到貨的商品陳列在前方的排面區(qū)域先行銷售。
二、 陳列方法
1、 垂直陳列法
——— 將商品垂直按縱向擺放在排面上
此類陳列優(yōu)點:
A.讓顧客一目了然地看清楚商品、可比較,二橫向排列,要來回走幾遍,還無清晰印象,因為人的視線上下移動比平行移動清晰;
B.有利于同類商品進行價格比對;
C.可讓不同類商品均可享受“黃金段位”;
2、 奶粉或其他商品主題陳列法
——— 配合節(jié)日、有主題的促銷活動所做的陳列。
此類陳列優(yōu)點:
將許多商品按一個明確主題集中陳列,以提醒顧客產(chǎn)生聯(lián)想,提高銷量。
如:“6.1”兒童節(jié)以兒童商品為主題做促銷,集中陳列商品有奶粉、服裝、書籍、鞋帽、玩具等。此法主要用花車、堆頭等設備突出商品,外加醒目、獨特的廣告宣傳,以吸引顧客。
3、 奶粉等相關聯(lián)陳列法
——— 嬰童店或母嬰店將相關聯(lián)、互補性的商品陳列在一起。
如:紙尿褲、輔食、營養(yǎng)品、玩具和書籍等,運用此陳列方法要注意商品要有很強的互補性、關聯(lián)性、連帶性。
4.綜合配套陳列法
——— 將商品組合起來,設計成一個整體形式陳列出來。如:床和童被、玩具、掛鈴整體陳列出來。
5.比較陳列法
——— 將奶粉等商品通過不同數(shù)量組合在一起,整體銷售,以提高銷量。如:一盒奶粉75元,三盒捆綁一起賣220元。
——— 運用此陳列法注意要先算好商品的組合價,做到既促銷又保證利潤。
三、 陳列注意事項
1. 端架、堆頭陳列商品數(shù)量不能超過兩個,且是同類商品;
2. 堆頭陳列時,要利用墊板等道具將靠近中央部位的商品一層層墊高,使商品從外往內(nèi)呈階梯狀排列,有層次感;
3. 端架、堆頭陳列商品要有量感;
4. 要有醒目、吸引人的POP標識;
5. 做陳列時應注意黃金段位陳列暢銷、高毛利或主導商品;
6. 應注意商品色彩搭配;
7. 商品應按類別陳列;
8. 同類商品應按價格帶從左到右、從低到高陳列;
9. 母嬰用品店陳列應重點關注黃金位置。
依陳列的高度可將貨架分為五段:
中端:手最容易拿到的高度,男性為70-160CM,女性為60-150CM,此高度即為“黃金位置”,一般陳列主力商品或有意推廣的商品、暢銷商品、高毛利商品;
次上下端:手可以拿到的位置,次上端男性為160CM-180CM,女性為150CM-170CM ,次下端男性為40CM-70CM,女性為30CM-60CM,一般陳列次主力商品,其中次下端須顧客屈膝彎腰才能拿到,所以次下端比次上端較為不利;
上下端:手不易拿到的高度,上端男性為180CM以上,女性為170CM以上,下端男性為40CM以下,女性為30CM以下,車輛低毛利、補充性和體現(xiàn)量感的商品,上端還可以有一些色彩調(diào)節(jié)和裝飾陳列。陳列重點關注黃金位置,利用好黃金段位可以提高排面效用。
貨架陳列的不同高度對銷量的影響大概是:
——從伸手可取的高度換到齊膝的高度,銷量會下降15%;
——從齊膝的高度換到伸手可及的高度,上升20%;
——從伸手可及的高度上升到直視可見的高度,上升30%~50%;
——從直視可見的高度換到齊膝的高度,下降30%~60%;
——從直視可見的高度換到伸手可及的高度,下降15%。
10. 陳列必須符合商品分類的原則;
11. 任一種商品在貨架上都只有一個陳列區(qū)域;
12. 陳列須遵循先進先出原則;
13. 陳列必須保證商品安全及對他人的人身安全;
14.陳列要有正確的價格標志,位置正確;
15. 不得陳列有超過保質期的商品;
16. 不得陳列有任何包裝破損或配件缺少、品質損壞的商品;
17. 陳列應是滿貨架,商品數(shù)量充足(如缺貨,作前置陳列);
18. 陳列的商品應保持干凈、整齊、位置正確,按重量從上往下、由輕到重,重的商品放下面,輕的放上面。